发表于 2022-11-27 02:27:18

[区财政金融局]高新区放管结合 提升政府采购行政效能

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,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,强化责任主体,便捷采购程序,规范采购行为,提升服务意识,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。
优化政府采购行为。逐步提高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。从往年的政府采购货物、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提高至50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提高至60万元,货物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提高至200万元。集中采购项目由50项减少为35项,其中货物类22项、服务类13项,赋予采购人拥有更大的自主选择采购空间,提升采购效率。
强化政府采购职权。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公开招标方式转非招标方式,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。采购人依法选择政府采购方式,根据项目特性自主选择委托代理行为,科学合理编制采购文件,依法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和确定采购结果。采、供双方按时签订并履约采购合同,及时支付合同金额,保障合法权益。
服务政府采购对象。组织多批次采购人、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,强化法律意识,提高业务水平。对重点采购项目,关注采购进展,指导采购人规范程序,提高采购效率。推行“不见面开标”和远程异地开标,实现采购流程电子化,让采购活动“线上跑”,供应商、评审专家通过网络即可完成开评标程序,提高采购效率。(徐东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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